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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法院:三年查处“假官司”1902件
发布日期: 2022-03-21 08:33:48 来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近日,宁波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发布会,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介绍了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有关情况,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

2019年以来,宁波全市法院查处虚假诉讼案件1902件(存在一人涉多起案件情形),涉案金额8.99亿元,因涉虚假诉讼被判刑102人(含法人)、司法拘留61人、罚款189人。当前,民间借贷仍是虚假诉讼的高发领域,将近70%的虚假诉讼发生在这一类案件中,且多数与职业放贷人相关,甚至有些黑恶势力也染指其中。如被告人徐某、应某等人组成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实施“套路贷”犯罪活动,向法院提起虚假民事诉讼24起,被北仑法院判处诈骗罪。

近年来,劳动争议领域群体性虚假诉讼时有发生。如项目经理章某为规避相关规定,故意通过劳动仲裁将工程款捏造为农民工工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查,共有260名民工系虚假身份,涉及执行金额710万余元,被鄞州法院判处虚假诉讼罪。

随着信息网络技术的发展,当事人伪造证据的手段越来越隐蔽,甚至利用高科技手段造假。某公司为证明借贷事实,提供了四份电子邮件,被告否认收到过邮件。鄞州法院法官远赴某公司等地调查,最终认定电子邮件均系伪造,该公司被处以10万元的罚款。

另外,部分当事人诚信诉讼意识薄弱也是不容忽视的问题。如邵某故意删除微信聊天记录中对其不利的内容,并在法庭作虚假陈述,被海曙法院罚款7万元;某公司负责人为朋友开具虚假收入证明,并在法院上门调查时说谎,被鄞州法院罚款2万元。值得注意的是,有些当事人把法庭上讲假话当成所谓的“诉讼技巧”,没有认识到虚假陈述属于虚假诉讼行为。

近年来,宁波法院严厉打击虚假诉讼犯罪行为,用足民事制裁措施,积极构建起“不敢假、不能假、有假必惩”的长效闭环治理机制。针对涉嫌虚假诉讼犯罪行为,宁波中院与市公安局、检察院、司法局加强协作,以文件形式对立案侦查标准、移送情形等形成共识。宁波中院还与市公安局建立虚假诉讼线索移送会商机制,三年来宁波警方侦查法院移送的涉嫌虚假诉讼民事案件共计858件。

针对职业放贷人,宁波中院出台一系列规定,并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已认定职业放贷人119人。对于职业放贷人从事的民间借贷行为,依法认定借款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并对其违法犯罪行为进行严厉打击。近三年,全市民间借贷一审案件收案量持续下降,2021年比2018年下降43%。

为从源头防控虚假诉讼行为,宁波法院建立了立案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数据检索发现存在虚假诉讼风险的,随案推送至办案法官;在诉讼服务场所设置警示宣传标语,要求当事人签订诚信诉讼承诺书;全面总结甄别查处经验,出台防范虚假诉讼、虚假租赁、法官依职权调查取证等5份实施意见或工作指引,目前已在审判阶段发现55起虚假诉讼案件。

同时,法院探索运用智能手段排查虚假诉讼,去年查实的虚假诉讼案件中,50%以上系智能筛查发现。宁波法院还研发了诚信诉讼系统,以红、黄、绿、蓝、金五色码代表诉讼参与人的诉讼诚信等级,已录入红码即虚假诉讼黑名单252人、13家企业,录入黄码即不诚信诉讼高风险人员名单4012人。

作者: 本报记者 高敏 通讯员 钟法

信息来源: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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