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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法院:主播助理狂偷样衣 判刑!
发布日期: 2022-03-21 07:57:27 来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随着视频直播平台的兴起,“直播带货”成为一种潮流,主播、主播助理等职业也应运而生,海宁的陈某就在某服饰公司担任主播助理,日常工作就是在直播间辅助主播出售服装,经常要接触样衣、进出仓库。

期间,陈某发现有不少没有售出的服装长期堆放在仓库内无人问津。利益驱使下,陈某将衣服拍照后上传到二手平台上买卖,不久就卖出了第一件衣服。见无人发觉,陈某陆续在二手平台上传第二件、第三件……在其任职期间,共窃得公司各类毛皮服饰50余件,甚至连公司的两个摄像头都被陈某通过二手平台卖了出去,价值共计12万余元。从公司离职后,陈某又在新入职的公司里,以同样的方式窃得价值3400元的女式水貂上衣1件,之后将衣物在二手平台上销售。

案发后,警方追缴了衣服2件并已发还被害单位,同时陈某退赔被害单位相应损失并取得对方谅解,但陈某依旧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海宁法院认为,被告人陈某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陈某系初次犯罪,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自愿认罪认罚,且本案损失已追缴或退赔,被告人已取得谅解,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最终,陈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

作者: 通讯员 海萱

信息来源: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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