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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东川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发布日期: 2022-03-03 12:30:48 来源: 云南网

近日,在昆明市东川区纪委、区检察院的监督下,东川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管局联合执法,对1277公斤有毒有害的猪头肉进行销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

对有毒有害猪头肉进行销毁

据悉,铜都街道大寨村的杨某某、谢某某从事卤肉加工生产和批发,为了牟利,使用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工业松香给猪头肉拔毛,卤煮过程中,采用亚硝酸盐提色。接到群众举报后,区公安局联合区市场监管局对1277公斤涉案猪肉、涉案工业松香和亚硝酸盐以及加工工具给予没收和销毁。

对有毒有害猪头肉进行销毁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杨某某、谢某某使用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涉案金额较大,构成了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该起案件的查处,充分展现出司法机关的责任和担当,彰显了东川区严厉打击食品领域犯罪的决心和“零容忍”的态度。

云南网记者 茶志福 通讯员 吴晓丽 伍洲影 摄影报道

标签: 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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