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椒江法院:退车不成,一波操作把自己送进监狱
发布日期: 2022-03-21 08:08:16 来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购买的二手车发现是问题车辆,找商家退车不成,临海的程某竟想到与商家合伙诈骗保险金,事后以此要挟对方退车。可惜,这波操作把自己送进了监狱。

2018年11月,程某在临海姜某、文某共同经营的一家二手车店,花费将近30万元,购买了一台二手奔驰牌轿车。程某因与姜某是朋友,买车时并未仔细验车。直到购车后的一次检修,程某才发现二手奔驰车竟是事故车辆,且泡过水,连上保险都成了问题。事后,程某与姜某理论,姜某却将此事推得一干二净。

程某购车本是按揭贷款,除了本金还花费不少利息,怎么才能逼姜某认账呢?

程某想起之前曾借用姜某所有、挂在文某妻子小娟名下的一部二手轿车,当时姜某想让程某在开车时故意制造交通事故,以骗取保险金,程某并未同意。

今时不同往日,如果能将姜某骗取保险金的证据捏在手里,还怕退不回车、拿不回钱?打定主意的程某主动联系姜某,以需要赚取好处费还银行贷款为名,要求帮助姜某一起骗取保险金。

此后,程某多次与姜某、文某商议策划如何人为制造撞车事故,并私下对商议情况录音录像。

商议后,程某选择某日凌晨驾车行至临海市涌泉镇一处路段,故意将车撞在路边大树,制造出单方全损的交通事故。

就像事先设想的那样,姜某安排文某夫妻出面,从保险公司顺利拿到了15万余元的保险金。

得知理赔款到位的程某再次找到姜某,提出由姜某出钱还清程某购买二手奔驰的剩余银行按揭贷款及抵押该二手奔驰车的借款,帮其将车赎回。姜某认为程某的要求太过分,毫不犹豫地回绝了。

见姜某态度如此强硬,程某将之前与姜某、文某共同商议策划如何制造撞车事故的视频发给姜某,要挟称不答应就向警方举报。

姜某没料到程某想出了这么个鱼死网破的主意,遂将拿到手的保险金退还给保险公司。保险公司了解情况后,举报了程某、姜某、文某涉嫌保险诈骗的事实。

台州市椒江区法院经审理后认为,程某购车受骗不是其实施犯罪的理由,其明知他人企图骗取数额巨大的保险金,而共谋并帮助制造事故,导致保险公司被骗保险金15万余元,数额巨大,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另,程某借故敲诈他人26万余元,数额巨大,又构成敲诈勒索罪;考虑姜某在售车过程中故意隐瞒问题确有过错,在敲诈勒索罪中对程某予以酌情从轻考虑;程某一人犯二罪,予以数罪并罚。

姜某、文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故意让他人制造撞车事故,以骗取保险金,最终导致保险公司被骗保险金15万余元,数额巨大,均已构成保险诈骗罪。姜某提供车辆、出主意、获取利益,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文某在共同犯罪中起辅助作用,未参与分赃,是从犯,予以减轻处罚。二人均能够认罪认罚,予以从宽处理;保险金已退还,酌情予以从轻体现。

最终,法院以保险诈骗罪、敲诈勒索罪判处程某有期徒刑4年10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以保险诈骗罪判处姜某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2万元,其作案工具由公安部门没收;以保险诈骗罪判处文某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并处罚金1.5万元。

(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作者: 通讯员 黄欢

信息来源: 浙江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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