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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大通“1·17”特大杀人案告破
发布日期: 2021-12-12 13:33:18 来源: 法制网

法治日报全媒体记者 徐鹏

12月8日,青海省西宁市大通县副县长、公安局局长鲁云林在西宁火车站迎接命案攻坚专班凯旋,至此,2020年发生的“1·17”特大故意杀人案告破。

2020年1月17日,大通县长宁镇发生一起命案,造成两人死亡,犯罪嫌疑人潜逃。案发后,县公安局党委迅速成立专案组,开展侦查工作,很快确定此案犯罪嫌疑人为谢某某,但因谢某某具有较强反侦查意识和极强的心理防线,加之疫情形势严峻,抓捕工作陷入困境。专案组制定抓捕方案,组织120余名警力在周边山林、村庄进行搜捕,走访调查居民800余户。同时,专案组成员前往河南、湖南、广东等地进行走访摸排,发起侦查协作。

自“防风险、除隐患、降发案、保平安”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大通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局领导挂帅、刑侦大队牵头、精干警力组成的命案积案攻坚专班,多次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议,对案件全面梳理,进一步加强与河南、广东等地警方的协同配合,全力开展专案追逃攻坚。12月1日,在广东省东莞市公安局黄江分局的鼎力相助下,谢某某被成功抓获。县公安局政委莫自顺带队前往广东,于12月8日将谢某某押解回西宁。

经审讯,谢某某对故意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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