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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故事丨根治欠薪齐发力 人民调解促和谐
发布日期: 2022-01-18 22:54:12 来源: 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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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终于拿到工钱了!感谢司法所,要不是你们,我们不知道还得在这耗多久呢!”日前,在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司法所工作人员的见证下,一起因工人讨薪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工人们高兴地拉着工作人员的手,激动地说,这下,他们终于可以安心回老家过年了。

一触即发

群体性事件突发

时间倒流至2021年11月底的一天。莆田市荔城区西天尾镇某寺庙里聚集了10余名闹事的工人,工人们情绪激动,言辞激烈,一场群体性事件一触即发!西天尾派出所接到寺庙方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并通过“公调对接”将纠纷转由西天尾司法所介入调解。

西天尾司法所接到案件后,所长郑淑娟第一时间指派调解员曾先锋、柯福全、曾兰青等组织双方当事人代表进行调解。调解员首先召集双方当事人代表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原来,2020年1月份,徐某承包了西天尾镇某寺庙的修缮翻建工程,约定由用工方吴某出图纸和款项,徐某必须按照图纸施工,施工过程由吴某指派曾某现场监工。徐某在施工过程中没有按照施工图纸要求,将寺庙大门装修成现代化玻璃推拉门,吴某以工程不符合寺庙的形象需要重建为由,拒绝按原约定支付工程款,双方产生纠纷。

兼听则明

找到症结所在

施工方徐某认为,在施工过程中,自己都是在用工方吴某指定的监工指导下进行的,在施工时都有得到监工确认才进行操作。而用工方吴某则表示,在自己有明确图纸的情况下,徐某没有按照图纸施工,自己不可能为徐某的错误操作埋单。双方各执一词,久久争执不下。

调解现场,吴某甚至含泪哭诉,“徐某这样施工严重浪费成本,造成后续重建的巨大麻烦。”徐某不能理解,“是你吴某让我雇工人来建寺庙的,你让我们干活却不付钱,算什么道理!这样,我没法向工人交待,只能召集大家继续闹事!”

调解员们耐心听了双方的陈述,意识到本案如果不能得到及时妥善化解将会引发群体性事件,后果不堪设想。于是转变调解思路,在安抚双方情绪后,调解员们分头同当事双方展开耐心、细致地交谈。

徐某很无奈,他说自己确实是在监工曾某确认可以施工的情况下进行施工的,用工方吴某所说的施工结果有差异并不是他的过错。但由于监工曾某当天并未到调解现场,调解员无法了解当时的真实情况,找到本案症结所在后,调解暂告一个段落,调解员宣布改日再组织调解。

情法兼顾

做当事人思想工作

2021年11月30日,在召集好各方当事人后,调解程序再次启动,调解员当场向监工曾某了解事实情况。

曾某说,自己当时并未在施工现场,徐某通过微信告知施工意向时,曾某交待其按照图纸施工,随后双方在微信上进行确认,期间存在误解,导致施工与用工方的要求有差距。

全面了解案情后,调解员们进行分析,认为造成这一结果双方都有一定的责任,于是,调解员们再次分头对当事双方进行“面对面”交流和“背靠背”疏导。

面对施工方徐某,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劝说其应当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权益,千万不能利用围堵闹事等不当方式解决,并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其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同时,因沟通不到位造成施工结果偏差,你也需要承担一部分责任。”经过交流,徐某一方情绪慢慢平静下来。

面对用工方吴某,调解员也以案释法,告知其拖欠工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国和国刑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另外,由于吴某自己指派的监工没有在现场监督施工,导致施工结果的误差,吴某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紧接着,调解员又进行了综合研判,给出用工双方按7:3比例承担责任的调解方案,双方均表示接受。

握手言和

工人领到工资款

通过连日来的协商、交流,调解员们终于促成用工双方达成一致协议,该纠纷的用工方在调解员的主持下现场发放了拖欠的工人工资,遂出现文章开头那一幕。至此,这起因工人讨薪引发的群体性纠纷得以成功化解,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了工人的合法利益,也实现用工双方的和谐、共赢。

“近年来,拖欠工人工资在西天尾镇建筑领域时有发生,工人讨薪的群体性纠纷若处理不好,存在社会和谐稳定的隐患,影响当地经济的发展,所以社会关注度较高。”郑淑娟所长说,针对这一社会领域出现的新问题,西天尾司法所依托镇矛盾纠纷多元调解指挥中心“一站式”调解平台,立足镇情,通过“1234567”工作举措(建立一个“调解人才库”、依托两支调解员队伍、形成三级调解网络、设立四类调解机构、完善五套调解机制、应用六种调解技巧、推行七个调解衔接),切实将纠纷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正如本案中,西天尾司法所和西天尾派出所‘公调对接’,通过妥善稳控现场、全面了解事实、综合研判分析,找准问题症结,进行思想动员和法治宣传教育,最终打开当事人‘心结’,进而打开纠纷‘法结’,使群体性讨薪纠纷平息,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

根治欠薪顽疾

力促社会和谐稳定

岁末年初,劳动者尤其是农民工欠薪问题备受社会关注。如何根治欠薪顽疾,事关社会和谐稳定。近年来,我省各类调解组织以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抓手,充分发挥调解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中的独特优势,取得了一定成效。3年来,全省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成功调解涉农民工工资纠纷16897起,有效维护了农民工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安定稳定。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胡中才处长介绍,下一步,全省以开展“枫桥经验在福建”,深化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为抓手,进一步健全行之有效的排查化解工作机制,将机制优势转化为治理优势,促进纠纷实质性化解,更好地维护农民工权益。在拓宽农民工诉求渠道方面,创新方式方法,协调合作单位《调解有一套》栏目,开展“为民讨薪•冬日暖心”专项活动,推进“智慧调解”信息化系统与12348热线对接联动,引导农民工优选调解方式解决诉求,为广大农民工提供更方便快捷高效的调解服务。

来源 | 福建法治报

省司法厅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

莆田西天尾镇司法所

责编 | 蔡越华 胡苏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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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欠薪 和谐 人民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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