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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虚假诉讼,看“金东智慧”
发布日期: 2022-01-27 10:39:06 来源: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

2021年12月28日,金华市金东区人民法院正式发布《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其中包括1家企业、25名自然人,官微推送该消息后,引发不小反响。

“我们会持续公布虚假诉讼典型案例和虚假诉讼失信人名单,有力震慑提供虚假证据、妨害正常诉讼秩序的当事人,警示试图铤而走险进行虚假诉讼的当事人,更加有力地维护司法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该院院长陆军传表示。

离婚案牵出虚假诉讼案

被妻子小芳(化名)起诉离婚后,施某动起了虚假诉讼的歪脑筋。2021年10月,小芳在离婚起诉状中称,两人结婚后,施某逐渐暴露本性,家暴、赌博,有时还对孩子动手。不久,法院发出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施某对小芳及其相关近亲属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禁止施某骚扰、跟踪小芳及其相关近亲属。

没过几天,金东法院就受理了三起原告不同,但被告都是施某、小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

其中一起,原告是施某的哥哥施某某。他称2019年9月,施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他借款10万元,借期一年,却迟迟未还。施某某还提供了一份借条,说明这其中9万元打入小芳爸爸卡里,1万元转入的银行卡是以小芳名下的房子作担保的。但在庭审中,施某某关于利息、借款构成以及1万元如何交付等方面的陈述,又有变动或“忘记”了。而施某则答辩称借款10万元是事实,无证据提交。

小芳称,借条是虚构的,10万元借款是虚假的,是她起诉离婚后,施某和兄弟等人串通伪造的,为的是让她承担共同债务,在离婚时少分财产。小芳还提供了银行流水和录音光盘等证据。

另外两起诉讼标的分别为46.8万元和22万元。其中一起,法院受理后原告又提交撤诉申请,并因虚假诉讼向法院具结悔过。法院裁定不准许撤诉。

最终,法院查明,施某收到小芳起诉离婚的诉状后,打电话给施某某和施群某、邢某,将三人叫到打印店,向他们分别出具三张借条,倒签借条出具时间,随后又打印了起诉状。于是,这三人在同一天拿着这些借条和起诉状向法院起诉。

三起案件均被法院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施某和三名原告被移送警方。通过审查,犯罪嫌疑人施某、施群某交代了捏造事实、虚构债务提起诉讼;施某某的借款还需进一步侦查;邢某债务真实存在,前期还款均为利息,排除其犯罪嫌疑。目前,施某被刑拘,施群某被取保候审。

“内拓+外联”纠出疑点

为进一步规范诉讼程序,金东法院总结提炼“打击虚假诉讼工具箱”,即主动审查法、到庭询查法、外围协查法、串案并查法、怀疑尽查法、威慑核查法、倒推溯查法,编入该院《打击虚假诉讼规范性文件汇编》,为打击虚假诉讼提供了“金东智慧”。

同时,该院会同政法委、公安、检察院等6家职能部门制定《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会议纪要》等规范性文件5个,建立打击“套路贷”及虚假诉讼联席会议机制,构建精准高效的外部协作打击闭环。

此外,金东法院还在线索挖掘上下功夫。作为全省虚假诉讼智能监管试点法院,金东法院以司法大数据集成中心建设为抓手,推动虚假诉讼分析研判系统迭代跃升,对近三年涉案数10件以上的原、被告双向排查,筛查出案件2600余件。

同时,该院紧盯民间借贷、企业破产等虚假诉讼高发、多发领域,对近六年涉及49名“职业放贷人”关联的1040件案件进行“一案一剖析”,围绕证据是否伪造、庭审过程有无对抗性等问题,发掘案件可疑点。目前共摸排线索41人254条,其中涉黑涉恶的虚假诉讼线索64条,涉非法拘禁、寻衅滋事99条,涉拒执犯罪22条。

打击不手软 预防有一套

强化对执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等特殊主体的宣传引导,发放《诚信诉讼告知书》4342份;对“职业放贷人”利用诉讼程序将非法利益合法化进行严格规制,发布“职业放贷人名录”49人次;畅通12368服务热线等渠道,收到群众来信来访线索35条;走访纪委监委、党政机关信访部门、律师事务所、行业协会等,收集案件线索18条……金东法院加强源头管控,建立健全虚假诉讼“开门纳谏”和“溯源治理”工作机制。

该院除发布虚假诉讼失信人员名单外,逐步将虚假诉讼失信人信息纳入“五类主体公共信用评价指引”名录,同时强化民事制裁手段应用,对虚假诉讼当事人以妨碍民事诉讼为由,罚款5件6人12.1万元,拘留1件1人,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线索79件。

金东法院还通过覆盖全区的“共享法庭”开展线上“每月一讲”、定期发布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形成矩阵式宣传态势,增强全社会对虚假诉讼违法犯罪的防范意识。

作者: 通讯员 曹兆浦

信息来源: 浙江法制报

标签: 虚假 智慧 金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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