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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关于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发布日期: 2021-12-31 20:20:34 来源: 海南省公安厅

因工作需要,海南省公安厅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安排到海南省沿海市县反走私综合执法站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主要职责

此次招聘辅警462名,主要负责协助开展查缉走私违法行为、岸线巡逻防控、监控巡查等工作。人员由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及下辖的第一至第七支队管理。具体招聘岗位表详见附件1。

二、身份性质

辅警是在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的指挥和监督下履行辅助性警务职责,由公安机关管理使用,不具有人民警察和事业编制人员身份的工作人员。

三、招聘基本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海南省户籍(含集体户);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3日至2004年1月3日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能够适应经常值夜班的工作强度;

6.报名时间截止前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其中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学历取得时间可放宽至2022年7月31日;

7.具有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身高、视力等其他资格条件;

8.法律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具有(或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治安管理处罚的;

2.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3.因违规违纪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本人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的;

5.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现役军人;

7.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8.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即: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民警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不得招聘到该民警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辅警岗位工作)。

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报考人员存在上述不得报考情形的,将取消报考资格或者聘用资格。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http://ga.hainan.gov.cn/)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本次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网上报名包括提交报考申请、上传照片等报考资料、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打印准考证等环节。报考后应及时登录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了解招聘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事项的公告,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方式畅通。

报名时间:2022年1月3日8:30至1月7日16:00。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报名规定时间内点击如下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656,点击“考生由此进入”进行注册报考,设置个人密码,如实填写报考信息,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1个岗位报名。报名必须使用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上报名步骤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用户名和个人密码是查询资格审查结果、下载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依据,报考人员务必牢记。

2.上传照片等报考材料。网上报名时,报考人员应上传身份证、户口本(本人页)或户籍证明、毕业证(最高学历)、学信网学历认证材料(带有二维码标识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高中或中专学历无需提供,境外留学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本人近期正面免冠蓝底证件照片(2寸jpg格式,50KB以下)、报考人员诚信承诺书(需下载附件2由本人亲笔签名捺印后上传)。报考人员属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需上传贴有本人照片并加盖院校(系)公章的证明。以上材料均以电子图片(jpg格式)的形式通过报名系统上传,并点击提交。

本次考试实行诚信报名制度。报考人员要仔细阅读诚信承诺书、招聘岗位表等,根据个人情况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按要求真实、全面、准确填写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材料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3.查询报名资格审查结果。考生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材料后,请马上关注报名系统生成的“报考情况反馈二维码”或登录如下网址http://zk.hnrczpw.com/index.php/exam/?EXAMID=3656,查询资格审查结果。资格审查通过的,不得改报或再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请及时补充材料重新提交或改报。报名系统将于2022年1月7日16时准时关闭,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不能参加考试。

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包括试用期)发现报考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不实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4.确定招聘岗位和人数。招聘岗位的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必须达到报考岗位要求的比例才能开考。报名结束后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减少招聘人数或取消该招聘岗位。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重新报考的时间另行通知。

5.打印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下载打印准考证时间另行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参加考试的各个环节都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

(三)笔试

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笔试主要测试公共基础知识、公安基础知识、法律常识、时事政治等。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四)体能测评

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一定的比例确定参加体能测评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同分数的,一并入围体能测评。其中,招聘30人(含)以上岗位的,比例为1:3;招聘29人(含)以下岗位的,比例为1:4。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体能测评人选。体能测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如下:

项  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米×4往返跑

≤13″1

≤13″4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纵跳摸高测评次数不超过3次,10米×4往返跑测评次数不超过2次,1000米跑只测评一次。三项体能测评项目须全部通过测评才算通过。未能通过体能测评的考生,予以淘汰。

(五)面试

体能测评合格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若同一岗位末位出现同分数的,一并入围面试,达不到上述比例的岗位,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面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予以淘汰。面试主要测试语言表达能力、逻辑思维和分析判断能力等。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综合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与招聘岗位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报考同一岗位有2名以上考生出现考试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笔试和面试成绩均相同的,须加试1场笔试,按加试成绩高低顺序排列。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在体检过程中,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体检结果公布后,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在5个工作日内向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书面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复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人员,递补体检最多只进行2次。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考察人选。考察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有关规定执行。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考察的予以淘汰,按考试综合成绩排名顺序递补体检、考察人员,递补只进行1次。

(八)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公示5个工作日。同时公布举报电话,接受实名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第一至第七支队分别与拟聘用人员签订3年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为6个月。其中,属于2022年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的,先组织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待取得毕业证后再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时间从签订劳动合同时起算。

聘用人员在试用期内接受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组织的岗前培训及考核,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工资福利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每月4506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每月工资4706元(含单位和个人缴纳的“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月考核合格的每月发放绩效工资300元,年度考核合格的发放年度一次性绩效工资。

(二)每年4-10月发放高温补贴每人每月300元。

(三)体检费550元/人/年。

(四)每年执勤的服装费保障标准为每人1080元。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未指定任何指定教材及培训班,各位考生依据知识点自行进行复习,谨防上当受骗。

(二)本次招聘的准考证打印、笔试、体能测评、面试、体检和考察等各项工作安排都将在海南省公安厅政务网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注意关注。

(三)疫情防控要求:考生在参加招聘各环节考试期间,应严格遵守新冠肺炎疫情措施各项规定,须佩戴一次性外科医用口罩,且应持“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参加考试。考生参加考试须符合以下疫情防控健康监测要求:

1.考前7天,考生通过微信或支付宝等App扫描“海南省健康码”进行每日实名健康打卡。考前,工作人员将对考生健康码和通信大数据行程卡信息进行核查,“绿码”考生才能进入常规考点和常规考场参加考试。

2.入场进行体温测量时或考试期间发热(体温≥37.3℃)的,经综合评估不符合条件者不得参加考试、中止考试或不得与其他健康考生同场考试。

3.健康码不为绿色的,将按照以下不同情况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①考前14天内有过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症状的考生,须提供3天内一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②考试前被有关部门划定为密接、次密接以及外省市推送的其他重点人员,应按要求完成管控措施方可参加考试。

③考前28天内有境外旅居史的考生,严格按照我省疫情防控指挥部要求实施管控,须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4天、7天居家健康监测、7天自我健康监测。“14+7+7”健康管理期间,严格按要求做核酸检测。考试时提供居家健康监测期间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自我健康监测第7天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4.国内涉疫区入琼的考生和14天(离开涉疫区之日起算)内有涉疫区旅居史入琼的考生,需提供入岛14天自我健康监测后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进入考场。仍在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疑似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以及隔离期或自我监测期未满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凡不实承诺、隐瞒病史、旅行史、接触史、逃避防疫措施,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责任。考试期间,新冠肺炎疫情中高风险区、涉疫区名单及其详细疫情防控措施以海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官网最新公布的为准,防控工作按照省、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的最新通知要求执行。

(四)正常招聘工作结束后,根据各岗位空缺情况,视情组织开展调剂招聘工作,具体事项再另行通知。

海南省公安厅海岸警察总队联系人:张警官,电话:0898-68836079,传真:0898-68836041。

网上报名技术支持电话:0898-66755323、0898-66755313

以上电话在招聘期间(工作日)接受考生来电咨询,时间为8:30-12:00、14:30-17:30。

附件:1.海南省公安厅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2.报考诚信承诺书

海南省公安厅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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