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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消协:“双十一”应理性消费
发布日期: 2021-11-04 18:17:56 来源: 云南网

云南网讯(记者 彭锡)“双十一”即将到来,商家的促销宣传铺天盖地,不少消费者早就在购物车中装满预选商品,跃跃欲试只待“狂欢”时刻。11月3日,昆明市消费者协会针对“双十一”消费中存在的问题,提醒广大消费者:“双十一”应理性消费,学会“留一手”。

昆明市消协发出提醒表示,消费者应选择资质齐全、经营稳定、市场信誉度高的商家和网购平台,最好详细了解电商及相关经营者的信息,包括店铺的资质、规模等,同时充分关注产品质量及售后服务。在直播页面购物时,应选择人气、口碑双优的主播,提前关注其发布的商品详单及价目表,便于好中选优。

在网络消费过程中向经营者申明个人信息资料的保密义务及许可使用范围,避免个人信息泄露。付款时要核对收付信息和金额,选择正规、可信赖的第三方支付平台交易,或选择货到验货后再支付。在使用支付码或扫码付款时,要注意保护支付安全,防止因被盗刷支付码或支付密码泄露而造成个人财产损失。网络消费高峰期应警惕假冒客服,遇到付款异常或接到身份不明的客服电话,不要点击对方发来的任何链接、扫描不明二维码或填写个人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

在预付消费中“留一手”,避免落入陷阱。“双十一”促销规则越来越复杂,有的甚至隐藏着“霸王条款”或“小陷阱”,消费者应详细了解各类满减、预售、红包津贴、优惠券等的使用范围、方式、时限等,避免掉入消费陷阱。特别应留意“定金”和“订金”的区别,订金能退,而定金原则上不能退。对于需预付定金的商品,应明确规则后再谨慎按需下单,已经支付了定金的商品,要在规定时间内支付尾款,避免因超期未付款带来消费纠纷,或遭受经济损失。

此外,“双十一”极具诱惑力的促销活动容易诱发购买欲,消费者切不可看到“降价”“优惠”“甩卖”就“手痒”,盲目冲动购买自己短时间内用不完或根本用不着的东西,尤其在购买食品、时令水果、生鲜等不宜长期存放的商品时,更应考虑自身实际需求。要理性对待促销活动,可提前通过线上线下、平时与促销时的情况对比了解商品和价格,货比三家,避免被虚假优惠蒙蔽或购买到低价劣质的商品。

昆明市消协还提醒,“双十一”消费应注意留存购物凭证、支付信息、活动页面截图、聊天记录等凭据,以便发生购物纠纷时能有效维权。如遇商品和服务质量问题,消费者应与购物平台、商家等协商解决,或拨打消费者协会电话、12315投诉举报电话等,积极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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