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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人有组织“骗婚”获利76.3万 南京检察机关追诉诈骗犯罪成为典型案例
发布日期: 2021-11-03 15:18:09 来源: 荔枝网

今天(11月3日),记者获悉,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7起检察机关依法追诉诈骗犯罪典型案例,南京检察机关办理的腾某珠、童某散等7人“骗婚”诈骗案入选。该案时间跨度长、地域跨度广,证据相对薄弱,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挂牌督办,由高淳区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将两地案件并案侦查,最终犯罪数额由8.6万元增至76.3万元,犯罪事实由2笔增至6笔,犯罪嫌疑人由3人增至7人,做到了从严惩治从重打击诈骗犯罪。

记者了解到,被告人腾某珠曾在南京市溧水区、高淳区交界处的农村地区生活多年,深知该地区很多家境贫寒的大龄男青年急需介绍对象结婚。2013年2月至2018年3月,腾某珠为牟取非法利益,与被告人李某刀、小某、排某比等人合谋,介绍女青年假意与被害人结婚以骗取高额彩礼。经介绍,已经结婚且生育的被告人金某米、童某散以及离异的被告人吴某梅(另案处理)、王某努等,隐瞒婚史及生育史,与被害人史某某、倪某某等6人先后结婚。上述被告人在介绍过程中及婚后生活期间,刻意隐瞒婚育史,取得被害人的信任并骗取彩礼后,再故意制造家庭矛盾离开被害人。被告人采取上述手段共计骗取人民币76.3万元。

江苏省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检察院于2019年9月至2020年10月,先后以腾某珠等七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向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对腾某珠等七名被告人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十年六个月不等刑罚,并处相应罚金。

该案时间跨度长、地域跨度广,前期南京溧水、高淳公安机关仅就个案开展侦查,未作并案处理,证据相对薄弱。案件分别报捕后,两地检察机关均作出证据不足不批捕的决定。南京市人民检察院主动挂牌督办,由高淳区院引导公安机关将两地案件并案侦查,先后发出3份补充侦查提纲,并坚持深挖彻查,开展自行补充侦查。对审查逮捕、审查起诉过程中发现遗漏的金某、小某等犯罪嫌疑人及相关事实,依法纠正漏捕、漏诉。最终犯罪数额由8.6万元增至76.3万元,犯罪事实由2笔增至6笔,犯罪嫌疑人由3人增至7人。

针对腾某珠等人在侦查阶段拒不供述犯罪事实的情形,检察机关详细阐释犯罪事实、罪名、情节,量刑建议的理由和依据,充分开展认罪认罚说理。发现腾某珠担心未成年女儿无人抚养问题后,主动帮其联系家人照顾女儿。市区两级院检察长主动接待被害人,及时启动司法救助程序,并面向社会制发防范诈骗犯罪“检察关注函”,在农村基层设立巡回“道德法治讲堂”,开展系列普法活动,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来源:《零距离》记者/胡艳 编辑/赵梦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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