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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皖检察共建跨域水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机制|法治日报
发布日期: 2021-11-29 13:50:44 来源: 荔枝网

两岸长堤蜿蜒、绿树掩映,时常有孩童身影穿梭其间。这是11月26日,《法治日报》记者在江苏淮安洪泽湖古堰景区里看到的景色。

洪泽湖是中国第四大淡水湖,这里一度非法采砂猖獗,非法捕捞严重,生物多样性受损,对洪泽湖水文环境、船舶通航和堤坝安全造成严重威胁。 

为加强洪泽湖生态环境保护,11月26日,苏皖两地检察机关召开环洪泽湖流域跨区划检察协作推进会,深化落实今年4月由江苏省人民检察院与安徽省人民检察院共同会签的《关于环石臼湖、洪泽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协作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共同就推动洪泽湖传承保护和开发利用,实现生态、经济可持续发展进行深入研讨交流。 

据了解,宿迁市泗洪县人民检察院在《意见》出台后,第一时间赴两省交界水域开展巡河、巡湖工作,并向淮河、怀洪新河对岸安徽省明光市人民检察院移送违法搭建网箱养鱼线索1件。9月,明光市检察院根据该院移送线索发出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对洪泽湖入湖两大河流淮河、怀洪新河内网箱全面清理,共清理网箱18个。 

江苏省检察院副检察长陶国中介绍,《意见》是贯彻落实最高检关于推动探索建立全国重要江河湖泊跨行政区划管辖行政公益诉讼协作机制要求的重要举措,为堵塞洪泽湖治理和保护体系中的漏洞,解决洪泽湖流域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跨省际区划管辖问题,破解洪泽湖公益保护“上下游不同行、左右岸不同步”提供了保障,进一步畅通跨省界断面水域公益诉讼案件办理路径。 

“今后,将积极运用检察建议等方式参与区域社会治理,系统研究洪泽湖水域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对做好跨区划生态环境保护检察协作,携手打造区域协调发展新样板提出明确要求。”陶国中说。 

安徽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卫东建议,要进一步就线索移送、协助取证、案件管辖等方面细化协作机制,保证区域协作畅通;以案件研讨座谈会、业务论坛等形式强化业务交流,建立苏皖两省或长三角地区公益诉讼检察人员同堂培训机制;深化个案协作,苏皖两省三级院要深入发掘相关线索,围绕洪泽湖保护等主题联合办理一批有影响的案件,打造出公益诉讼跨区域检察协作“苏皖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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