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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改革 推进医疗保障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布日期: 2021-11-30 18:18:30 来源: 中国西藏网

中国西藏网讯 11月30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中共西藏自治区委员会 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

图为新闻发布会现场 摄影:拉姆

据介绍,西藏自治区医疗保障部门组建以来,顺利完成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整合,实现生育保险与职工医保合并实施,以基本医疗保险为主体、大病保险为补充、医疗救助为托底的多层次医疗保障制度体系基本形成。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人民群众对健康福祉的美好需要日益增长,推进“健康西藏”建设对医疗保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医疗保障领域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逐步显现。必须通过深化改革,切实加以解决。两个实施意见应运而生。

《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了西藏医疗保障改革工作。分为“总体要求”“主要任务”“组织保障”三部分。围绕“1+4+2”的总体改革框架,即加快建成覆盖全民、城乡统筹、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一个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健全公平适度的待遇保障机制、稳健可持续的筹资运行机制、管用高效的医保支付机制、严密有力的基金监管机制的 “四项机制”;完善医药服务供给侧改革和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两个支撑”。提出了22项具体改革措施。

《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实施意见》全面部署了推进西藏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包括“总体要求”“建立健全监管制度体系”“明确监管职责”“完善保障措施”“工作要求”5个部分。明确了“1+7+4+5”改革“路线图”和“任务书”,即到2025年,西藏基本建成医保基金监管制度体系和执法体系,形成以法治为保障,信用管理为基础,多形式检查、大数据监管为依托,党委领导、政府监管、社会监督、行业自律、个人守信相结合的全方位监管格局,实现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化、专业化、规范化、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的“一个目标”;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协议管理、智能监控、举报奖励、信用管理、综合监管、社会监督等“七项监管制度”。加强党的领导、强化政府监管、落实医药机构责任、加强行业自律管理的“四项监管职责”。完善强化医保基金监管法治及规范保障、强化医保基金监督检查能力保障、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统筹推进相关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协同推进医药服务体系改革等“五个保障措施”。提出了19项具体改革任务。(中国西藏网 记者/王佳豪 拉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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