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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电价改革最新通知:将取消全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
发布日期: 2021-10-25 22:16:25 来源: 大洋网

大洋网讯 10月25日,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官网发布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我省电价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下称《通知》)。《通知》明确将取消广东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同时,完善电力市场交易,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根据《通知》,在取消全省工商业目录销售电价方面,广东省取消全省(不含深圳市)电价价目表中的大工业用电、一般工商业用电目录电价;取消深圳市电价价目表中的大量工商业及其他用电、高需求工商业及其他用电、普通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仅保留电价价目表中的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含稻田排灌、脱粒用电)目录销售电价。

在完善电力市场交易方面,燃煤发电电量原则上全部进入电力市场,通过市场交易在“基准价+上下浮动”范围内形成上网电价,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电力现货价格不受上述幅度限制。

在推动工商业用户都进入市场方面,此次《通知》明确将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按照市场价格购电。目前尚未进入市场的用户,10千伏及以上的用户要全部进入,其他用户也要尽快进入。工商业用户进入电力市场具体安排按照能源部门相关规定执行。对暂未直接从电力市场购电的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已参与市场交易、改为电网企业代理购电的用户,其价格按电网企业代理其他用户购电价格的1.5倍执行。

此外,《通知》还对保持居民、农业用电价格稳定,建立健全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加强与分时电价政策衔接等方面的内容作了明确。

文/广州日报·新花城记者:徐雯雯、申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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