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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探索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新领域新方法新途径
发布日期: 2021-10-12 15:17:07 来源: 东南新闻网

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赖诗双介绍相关情况。东南网记者 林先昌摄

东南网10月12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12日,省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推进社会力量参与老区苏区乡村振兴专题新闻发布会,会上,省农业农村厅二级巡视员赖诗双介绍,近年来,省农业农村厅积极引导社会组织参与全省“百镇千村”乡村振兴试点示范建设,取得了很好成效。2019年11月,省扶贫办就协同省民政厅联合制定“阳光1+1”牵手行动方案,大力推动涉农社会组织参与牵手行动,为社会组织帮扶老区苏区村发展提供平台、创造条件。2020年5月,省农业农村厅又在全省社会组织与老区村牵手行动签约仪式上,要求各级扶贫部门一如既往配合民政部门健全联动机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共同构建政府和社会协同推进的大扶贫格局。

2021年6月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规定,各级人民政府要“鼓励、支持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方面参与乡村振兴促进相关活动”,明确将社会组织作为促进乡村振兴的重要参与力量。

支持社会组织帮助老区苏区村精准脱贫

脱贫攻坚时期,我省确定的2201个建档立卡贫困村中,老区苏区村就占了2185个。省农业农村厅及时将这些老区苏区村的脱贫攻坚情况提供给有意向的社会组织,帮助他们精准对接。同时,积极指导社会组织坚持“输血+造血”“扶贫+扶志扶智”相结合,因村施策、把脉开方,确保帮扶帮到点子上。目前全省共有126个涉农社会组织,与129个老区苏区村开展结对帮扶。比如,省农业农村厅主管的原省扶贫基金会、扶贫开发协会深入宁化县淮土镇团结村实地考察、走访慰问、听取意见,形成“送政策、送资金、送信息、送技术”等“四送”模式,有效解决了该村政策对接不顺畅、信息掌握不及时、发展产业缺资金技术等问题,促进农民增收脱贫,全村贫困户人均收入从2014年的不足3000元增加到2020年的14690元,极大增强了农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

支持社会组织推进老区苏区村产业振兴

全省涉农行业协会商会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与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开展对口帮扶服务,着力打造特色现代农业,建立产业发展基地,推动培育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助力农民共享全产业链带来的增值收益。武平县百香果协会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通过“技术引路带动农户共建”“销售引流促进产销共引”“品牌引领致力百姓共富”“信息引导推进资源共享”的“四引四共”模式,带动当地农民脱贫致富。2020年全县种植百香果2万多亩,产值达到2.2亿元。

支持社会组织参与老区苏区村宜居建设

老区苏区的生态优势明显,但农村人居环境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为此,我省发动各级社会组织积极参与老区苏区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支持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推进基础设施与特色产业、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有机结合,共同打造宜居宜业的美丽乡村。福清市在全市各村成立乡贤促进会494个,2018年以来共筹集资金8.9亿元,投入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和“一革命四行动”的建设中,推动当地村容村貌焕然一新,农民生活品质不断提升。

赖诗双说道,当前,“三农”工作重心已从脱贫攻坚历史性转移到乡村振兴。我们将继续全力配合民政部门,探索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的新领域、新方法、新途径,为全面推进老区苏区乡村振兴贡献更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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