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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墙”从境外网购大麻 一男子犯走私毒品罪领刑
发布日期: 2021-12-22 12:48:05 来源: 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

青年男子赵某某是个瘾君子,为了能够吸食大麻,他竟“翻墙”从境外网购毒品。近日,南通市通州区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走私毒品案,当庭以走私毒品罪判处被告人赵某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赵某某曾经留学海外,由于国外对大麻管控较为松散,其不幸染上了毒瘾。2020年2月至10月间,赵某某与同样留过学的周某某(另案处理)共同出资购买大麻用于吸食,由周某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telegram联系毒品卖家,用支付宝直接转账或比特币支付的方式支付毒资,并通过国际快递入境的方式邮寄到周某某指定的收货地点。

2020年10月5日,赵某某在南通市原港闸区某大厦邮政投递部取包裹后当即被公安机关抓获。赵某某与周某某走私大麻(粉末)、大麻酯各1次,共计108.72克。经鉴定,送检的大麻酯中检出四氢大麻酚、大麻酚、大麻二酚成分。

通州法院经审理认为,赵某某伙同他人,违反国家毒品管理规定,明知是毒品而通过邮寄方式走私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毒品罪,遂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随着网络和智能手机的普及,“互联网+物流”成为走私毒品犯罪的重要手段。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利用聊天软件,通过国际快递入境的走私毒品案件。被告人自作聪明,试图通过翻墙软件联系毒贩,用假地址来逃避海关监管,殊不知法网恢恢疏而不漏。法官提醒,国家对毒品犯罪严厉打击,任何人只要实施了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的行为,无论数量多少一律构成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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