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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不通将挨罚 监管部门展开电梯专项督查
发布日期: 2021-11-02 21:17:35 来源: 荔枝网

从11月1日开始,修订后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正式实施,条例从电梯的使用检测、维护保养、监督管理、法律责任等方面,都做了明确规定。《条例》对电梯监管方面有什么样的变化呢?

11月2日,市场监管部门依据《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展开专项执法检查。11月2日上午,记者来到宏图上水庭院小区,进入单元楼,就能看到“单元门厅严禁停放非机动车”的标志牌。小区物业公司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后,物业工作人员已经加强了相关巡查。“我们每天都要对电梯进行定期巡查,如果发现有电梯有异常情况,我们会进行及时管控。”南京宏图上水庭院小区物业工作人员张其荣说。

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首先检查了电梯内部的紧急报警装置是否畅通,维保单位是否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值班电话。根据修订后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如果使用单位未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与救援服务联系畅通,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而维保单位未建立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或者未设立值班电话并保持畅通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这些方面都是检查的重点。“这个是轿厢内部紧急呼叫电话,这个是通到使用单位监控室,新条例要求紧急呼叫电话必须24小时畅通。在有特种设备使用标志,有一个应急救援电话,通到维保公司,按照新要求,这个电话也要保持24小时畅通。这些都是新增加的处罚项目。”南京市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特种设备科科长强科杨说。

电梯维保单位负责人表示,《条例》实施以后,公司已经组织业务人员进行了认真学习,目前公司已经建立了值班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值班电话都是24小时带在身上的,有负责人负责接听,如果发生困人事故,会通知现场的维保人员到达现场。”电梯维保公司工作人员李晨说。

记者了解到,修订后的《南京市电梯安全条例》还对维保单位的告知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如发现使用单位存在使用未依法办理使用登记的电梯,使用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有义务向市场监管部门报告,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将被处以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目前市场监管部门已经针对电梯使用情况展开了专项排查,如果发现有电梯相关的违法行为线索,市民可以拨打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热线反映投诉。

(来源:《零距离》记者/何畔 编辑/汪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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