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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发布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好不好、行不行,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
发布日期: 2021-12-04 12:20:29 来源: 中国网_中国发布

中国网12月4日讯(记者 吴佳潼)国务院新闻办公室4日发布《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并于当日举行新闻发布会。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但国外有些声音认为,中国政府对少数民族的管理越来越严格了,少数民族没有实质的自治权。对此,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许又声回应,实践证明,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各少数民族的发展进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好不好、行不行,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民族地区发展进步,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的实实在在的数据就是最好、最响亮的回答。

12月4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中国的民主》白皮书,并于当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中央统战部副部长许又声介绍相关情况。中国网 郑亮 摄

许又声指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是中国特色解决民族问题正确道路的一个重要的制度保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指在国家的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截至目前,中国共建立了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其中自治区5个、自治州30个、自治县或者自治旗120个。民族自治地方行政区域的面积占到了全国总面积的64%。

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根本的目的是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各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都是中央政府领导下的一级地方政权,都必须服从中央的统一领导,确保中央政令畅通,确保国家法律法规的实施。在这个基础上,依法保障各族群众享受平等权利、履行平等义务,支持各民族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发展、共同富裕,充分行使自治权。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权主要包括:立法权、经济发展权、财政管理权、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权、发展教育和文化权、语言文字使用权等。

以少数民族干部培养使用权为例,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和使用,经过70多年的努力,我们已经造就了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为实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提供了重要的组织保障。目前,在155个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均有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来担任主任或者副主任;民族自治地方政府的主席、州长、县长或者旗长,全部由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民族的公民来担任。

许又声指出,实践证明,中国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既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又有利于各少数民族的发展进步和国家的长治久安。2012年至2020年的9年间,内蒙古、广西、西藏、宁夏、新疆5个自治区以及云南、贵州、青海3个多民族省的地区生产总值从5.1万亿元增长到10.4万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7万元增长到5.2万元;城镇化率从43.1%提高到55.1%。民族地区3121万贫困人口全部脱贫,民族自治地方420个国家级贫困县全部摘帽,与全国一道实现了全面小康。

“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好不好、行不行,中国人民最有发言权。民族地区发展进步,各族群众过上好日子的实实在在的数据就是最好、最响亮的回答。”许又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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